耗羡是汉语词汇,读音为 hào xiàn,注音为ㄏㄠˋ ㄒㄧㄢˋ。它指的是旧时官府在征收钱粮时,为了防止漕运过程中的损耗,在原本规定的正额之外额外加征的一部分。这部分加征的金额,一部分用于抵补实际损耗,其余的可能会被地方官吏吞没或用作其他用途,如贿赠上司。清雍正年间规定,耗羡的一部分归地方官吏作为“养廉”,另外的则解缴布政使司,称为“羡余”
耗羡在清朝的具体实施是怎样的?
耗羡归公后如何分配给地方官吏?
雍正年间耗羡的其他用途有哪些?